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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服务中心

  焦作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服务中心是经焦作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专门从事担保业务的事业法人中介机构。享有独立的经营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焦作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服务中心的主导思想是:以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为宗旨,以科学的态度和严谨的制度为保证,坚持支持发展与风险防范相结合,按照市场运行规律和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要求,把中心建设成为一个高质量、高效率、高素质的信用担保服务机构。
  焦作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服务中心的主管部门是焦作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是指本中心与债权人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主合同约定债务时,由焦作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服务中心承担约定的责任或履行债务的行为。
  焦作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服务中心在确保担保资金安全运行的基础上,依照国家的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为符合本中心担保条件的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和相关的中介服务。以安全性、合法性、社会性为基本准则,以坚持市场化运作、资本保值运营、控制风险、诚实信用、平等自愿为经营原则。
  焦作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服务中心的业务经营范围:各种贷款的担保、融资租赁、货物运输等经济合同的担保。
  焦作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服务中心与协议银行(目前为焦作市商业银行)建立贷款担保协作关系,按照风险共担的原则,焦作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服务中心可以对贷款本息全额、一定比例的贷款本息或贷款本金全额、一定比例的贷款本金进行担保,合理分担和降低风险。
  焦作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服务中心愿意并有信心与有志于诚信体系建设的各位同仁共同奋斗,努力提升企业的信用等级,支持我市经济发展。

     ■ 申请信用担保须知 办理担保业务程序 反担保细则  
     ■ 下岗失业人员信用担保贷款审批表 个人信用反担保样式 
     ■ 办理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程序要求  ■ 保 证 合 同 
     ■ 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关于进一步推进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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